有人問了一個含糊不清的問題
因為問得含糊不清
所以我也只能含糊不清地亂猜亂回答
如果猜錯了的話
恕不回答第二次
誰叫你要問得含糊不清

「當朋友的權利和不當朋友的理由,如果是你,你會給哪個?」

簡單地說
我覺得
朋友可以做
但不能太超過

其實大家的生活圈都很小
總是多少都會碰到
如果不是因為撕破臉分開
做個見面可以打招呼的普通朋友
對大家都好

在兩個人都沒有伴以前
偶爾互相關心或聊點事是無妨
只是儘量不要聊到以前的事
或是感情的煩惱之類
也不要單獨見面比較好

因為是曾經交往過的兩個人
和曖昧的距離太接近
很容易就從曖昧這條線跨越
但如果一開始分開的原因並沒有解決的話
(個性不合, 家裡反對, 兩人對彼此的期待有落差等等)
就算復合也容易吵架
拖拖拉拉看了都煩
只是在浪費青春而已
到最後還是不會幸福

如果其中有人已經有伴了話
最好還是做個點頭之交就好
下一任是無辜的
如果真心珍惜現在的幸福
就不該忍心讓愛你的人提心吊膽吃悶醋

也許某個寂寞的夜裡想起
會覺得折損一個青衫之交或紅粉知己很可惜
但是將心比心
不要因為自己情感的貪婪
去傷害一個真心愛你的人
以後你一定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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